人類的道德意識和道德行為,從根本上可以分為自發和自覺兩大類。自覺包含一定程度的自發,自發又蘊含一定程度的自覺,兩者交互于道德知情意行的形成與發展之中。自覺作為自發的邏輯延伸與發展,是人們在道德實踐過程中超越自發,有目的、有意識地探索掌握并適度運用客觀規律的自由狀態。道德作為一種特殊的規范,在社會關系調節、個人品質發展和精神境界提升中起到動力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道德之于個人、之于社會,都具有基礎性意義,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在個體的生存與發展中,德是首要、是方向。道德自覺是貫通自發與自覺,在道德生活中樹立理想人格的知行統一過程。作為道德主體的人,在現實社會生活中保持其主體性、獨立性和能動性固然重要,但通過道德修養和履行社會責任,自主、自愿、自覺地達成人格完善和社會和諧,是一個人始于內在心理認同、成于個體自覺實踐、終于社會理想實現的道德生成體系。
一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始終將人的自我提升置于重要位置,強調個人內在的道德成長。其中的內圣成德之教,如厚德載物、仁愛謙和、尚義行禮、樂群貴和、反求諸己等德性精神的總結和概括,均是從道德自覺的角度對由內而外、由己及人的傳統德性倫理思想的詮釋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崇的從正心誠意修身齊家到治國到平天下,這一環環相扣的邏輯序列,明確將修身置于核心位置,從內向的認知到外向的實踐,搭建了從個人、家庭關系擴展到社會關系,推己及人、由近及遠的道德自覺過程。孔子言:“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孫以出之,信以成之。”在現實生活中,接受何種道德觀念、遵守何種道德規范、樹立何種道德理想、選擇何種道德行為、達成何種道德境界、度過何種道德人生,無一不受主體道德自覺的影響與支配。在道德自覺的過程中,雖然認識自覺、情感自主、選擇自由不能完全構成道德行為的基本特征或前提,但是主體可以通過加強道德修養和精神世界改造,從自重、自省、自警、自勵等維度對“我之為我”進行終極追問,從而實現人類在道德實踐過程中對自我思想和行為的自知、自明、自曉、自主,使自我之心、自我之行、自我之境與道德真理、價值規范的普遍性相一致、相融合、相統一,進而在提高道德主體的道德水平或道德境界的過程中,將德性之知轉化為德性之行,提升德性之境,實現主體在道德自覺層面的自由。
人作為道德主體,既是意志主體,又是價值主體,更是實踐主體。人類的道德生活史,展現了道德由自然自發走向自由自覺的歷程。在盧梭看來,道德的力量根源于人內心的道德自覺。作為人內在稟賦的道德自覺,既與所受外在教育、稟受何種倫理價值標準相關,又與基于自身處境的利害考慮與利益權衡相關。《孟子》有言,“吾嘗聞大勇于夫子矣: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孟子將人的良知良能作為道德主體的自覺意志,將惻隱、羞惡、辭讓、是非“四心”作為道德情感與道德實踐的自覺,實現對自我的控制、認識和發展,使主體達成改過遷善的抉擇。道德自覺行為作為道德自覺的外化形態,其與道德自覺意識共同構成道德自覺生成與發展的全過程。《論語》有言,“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即作為具備道德自覺的君子而言,要有一種處世態度、價值追求、恢宏氣度,更要有對道德規范和自我行為的內在認同和主動約束。古人對人之為人內在道德根據的追問和反省,正是發揮自身主體的價值和道德理想的力量,從他律到自律再到自由的層級遞進過程。
二
道德的關鍵在自覺,自覺的關鍵在自我。人作為主體的自覺、自愿、自主的發展,是馬克思、恩格斯對人類自覺的最高向往和追求。道德自覺是人在德性養成過程中充分自主地塑造道德人格,推動自我朝自由全面的方向發展的重要機制。從本體論上看,自我的存在是道德行為之所以發生的前提,道德境界的日臻完善也是以道德自我為出發點和實現路徑。個體認同的道德理想、追求的道德目標、形成的意義世界、建構的規范系統,只有通過自身人性的發展形成道德自我,并通過個體的后天努力和社會對個體的塑造,完成向現實的道德自我的轉換,才能使人真正成為合目的意義上的存在。自先秦儒家以來,傳統人性論、人道論都強調存心養性、反求諸己的道德修養理論,就是從根本上肯定了道德自我的自在價值。孔子提出“見賢思齊”“內自省”的修養方法,孟子發展為“盡心知性”“反身而誠”的修身主張,程朱學派主張“居敬窮理”,陸九淵、王陽明提出“心即理”“吾心之良知”及收拾精神自存本心的觀點,清代學者批判理學禁欲傾向、強調經世致用的理論,都是對道德自我價值主體性的高揚。
道德境界的提升是一個持續不斷的過程。人只有主動地、自覺地、有意識地做出某種行為,且對這種行為的意義、過程和結果有著充分的自我意識,才是符合道德原則和價值規范的自覺行為。《管子》強調,“道德當身,故不以物惑”。個體最容易執著和難以戰勝的就是自我。道德之于自我的意義,在于個體通過對人生、社會和自然的覺悟并日臻提高,超越個體道德由自然自發走向自由自覺過程中難以規避的片面、狹隘與偶然,進而在把握自身的認知、感情和行為的過程中,通過德性自律、道德踐履、心性完善的道德自覺生活,深刻領受人性之真、人生之美和精神之善。王陽明寫道,“個個人心有仲尼,自將聞見苦遮迷。而今指與真頭面,只是良知更莫疑”。即是從良知的角度對道德自覺的推崇和強調。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中,道德自覺將人性本善和天人合一作為其理論基礎,一方面通過內在精神性基礎的體證仁心,另一方面通過通達終極性目的的天道,借重涵養、察識、居敬、窮理、讀書、靜坐等修養形式,提倡人的道德本心覺醒,使主體在認識和發展自我中實現身、心、家、國等要素之間的相互轉化,在現實生活中不斷習得并踐履道德,不斷完善自我,完成生命的意義,從而實現道德自覺。
三
道德自覺是貫穿于中華五千多年文明歷程中的重要命題,始終是推動個體道德完善、社會道德進步的重要力量,也是維持社會的穩定、生存和延續的道德基礎。《中庸》強調,“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自我規范是道德行為發生的內在動力,而社會規范則是道德行為得以實現的外部保障。兩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構成了道德規范的完整體系。馮友蘭曾將人的自覺意識稱為“覺解”,并用極具中國哲學特色的“知覺靈明”來指稱人類覺悟的最高境界。從知覺、感知的“覺”,到理解、感悟的“解”,本身就是以自我的建構和對該建構的理解與認可為基礎,覺察其存在、知其所以然,進而通過人的生理自我、心理自我和社會自我的互依、互遞和互進,探究人之本性的奧秘和意義的過程。道德自覺是一個既包含人對宏觀道德準則“天”的體認,又包括在這一宏觀準則下對道德規范和價值準則的認識,進而對自身道德狀況進行審慎反思與內省,并自覺使用規范和準則來維護、完善和成就自身德性,達到內心平衡和諧的過程。我們在推動道德自覺形成的過程中,應素位安分、知己不足,運用社會輿論、傳統習慣和內心信念,通過善惡、對錯等標準來評價和約束行為,從日常小事做起,不斷提升個人的自覺程度;還要對自我在社會發展中的道德使命、倫理責任有清醒的體認,揚善棄惡、激濁揚清,不斷升華自我的道德境界,并內化為自我的生活方式和自覺追求;進而啟發整個民族與社會反思自身的生存境遇,洞悉人類社會發展的規律,彰顯中華民族的道德自信、文化自信,為推動社會進步以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強大而深遠的道德力量。
(作者:王樂,系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哲學教研部倫理學教研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