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現階段的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實施城鄉居民增收計劃,需通過就業擴容提質、釋放人才紅利、激發重點群體活力、拓展農民增收渠道,鞏固壯大實體經濟,以及加大實物社會轉移力度、調整部門分配關系等舉措協同發力,增強經濟增長動能,調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實現城鄉居民收入的持續快速增長。
【關鍵詞】居民收入 勞動報酬 就業 中等收入群體
【中圖分類號】F244 【文獻標識碼】A
2026年3月,《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制定實施城鄉居民增收計劃,在促進低收入群體增收、增加居民財產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務實舉措。”①《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十五五”規劃綱要)強調:“制定實施城鄉居民增收計劃,有效增加低收入群體收入,提高中等收入群體比重,推動形成橄欖型分配格局。”②制定實施城鄉居民增收計劃,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暢通經濟循環、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十五五”時期,需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克服制約因素,針對不同領域方向精準發力,推動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長,朝著共同富裕目標穩步邁進。
就業崗位擴容提質,促進城鄉居民增收
就業崗位擴容提質是城鄉居民增收的根本途徑。我國擁有近3億農民工、規模龐大的高校畢業生等群體,為他們創造充足就業崗位,是穩定社會大局、提升整體收入的基礎條件。結合我國就業市場現狀與發展趨勢,實現就業崗位擴容提質,可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施策。
深耕國內大循環,以服務業為關鍵擴容就業崗位。服務業拉動就業能力強。2012年到2024年,服務業就業人員占全國就業人員的比重,從36.1%提高到48.8%。聚焦生活性服務業和生產性服務業提質升級,重點發展養老、托育、家政、文旅、物流配送等就業容量大的領域,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完善縣域服務業體系,吸納農民工、城鎮低技能勞動者等群體就近就業。當前,我國靈活就業人員規模已達2億人,需依托數字經濟發展,培育直播電商、社區團購、靈活用工平臺等新業態,創造更多非標準就業崗位。
強化產業與就業聯動,推動崗位提質增效。圍繞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培育一批高質量制造業崗位,完善技術工人薪酬激勵機制,實現“崗位升級+收入提升”;推動企業建立崗位成長體系,明確職業晉升路徑,為勞動者提供持續的技能培訓和崗位歷練機會,通過“干中學”提升勞動者人力資本價值。
實施就業優先戰略,構建就業友好型發展環境。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整合職業介紹、技能培訓、創業扶持等資源,為勞動者提供全鏈條就業服務;針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等重點就業群體,開展定向崗位開發、專場招聘、創業補貼等專項行動;完善靈活就業人員權益保障制度,明確最低工資、社保參保等基本權益,提升靈活就業崗位的穩定性。例如,2025年,廣東通過深入實施“百萬英才匯南粵”行動計劃,吸納超過110萬高校畢業生在粵就業創業,2026年計劃再吸納100萬以上高校畢業生在粵就業創業。2025年,廣東全省常住人口比上年末增加79萬人,其中凈流入人口貢獻了50萬人。這一結果與經濟發展及就業公共服務支撐有力密切相關。
提升勞動就業率,挖掘就業增長潛力。完善就業激勵政策,鼓勵退休返聘、家庭勞動者等潛在勞動者進入就業市場,優化勞動年齡人口就業結構;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的精準性,對接市場崗位需求開展訂單式、定崗式培訓,解決“就業難”與“用工荒”并存問題,推動勞動就業率穩步提升。
加快塑造和充分釋放“人才紅利”,讓科技進步直接拉動收入增長
當前,我國勞動力素質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人口紅利”正向“人才紅利”提升,“人力資源優勢”加速轉變為“人才資源優勢”。加快塑造和充分釋放“人才紅利”,之所以能促進城鄉居民增收,在于其將人口數量優勢轉化為高質量發展的人力資本優勢,通過提升勞動者的知識、技能與創新活力,為增收提供可持續的動力。
加快塑造和充分釋放“人才紅利”,關鍵在于廣泛引才、精心育才、高效用才。一方面,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為人才松綁。例如,海南出臺支持人才發展“授權松綁”清單,賦予用人單位在編制使用、崗位設置、工資分配等方面更大自主權;將評價權下放給市場、企業,如依據納稅、科研投入,海南華研膠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直接認定高層次人才。另一方面,優化人才發展生態,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評價導向。例如,近年來,中國電科第二十九研究所,探索施行多維度人才評價機制,根據團隊成員從事的不同業務開展不同側重評價,一批“85后”“90后”科研人員走上舞臺中央,成為我國自主衛星網絡通信的生力軍。
“十五五”規劃綱要強調:“健全各類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初次分配機制,促進多勞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創新者多得。”③只有當全社會形成“勤勞、技高、創新能致富”的鮮明導向和穩定預期時,人才、資本等要素,才會傾向于流向能創造真實價值、回報來源清晰的新領域,實現收入合理分配和經濟順暢循環。這種價值邏輯從社會觀念和資源配置兩個層面協同發力,是釋放“人才紅利”的重要制度根基。
激發重點群體活力,以點帶面帶動城鄉居民增收
激發重點群體活力之所以是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源于其“以點帶面”的邏輯。技能人才、新型職業農民、科研人員、小微創業者,以及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基層干部隊伍六大群體,具備增收潛力大或帶動能力強的顯著特征。這些群體或是分布在經濟社會關鍵領域,或是代表新質生產力發展方向。針對他們實施差別化的激勵政策,能夠有效地將政策資源轉化為增長動能。這相當于打造一批強勁的“增長引擎”,展示通過自身努力和智慧可以實現的增收路徑,從而激勵更多勞動者加入進來。
重點群體的活力激發能夠產生強大的擴散效應和乘數效應。例如,一位科技人員的成果成功轉化,不僅能為自己帶來獎勵,而且可能催生新的企業或產品賽道,創造新的就業崗位;一位新型職業農民取得成功,會帶動周邊效仿。這種帶動不是簡單的財富轉移,而是通過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做大經濟發展的“蛋糕”,在創造更多、更高質量就業機會的過程中,讓發展成果更充分地實現共享。例如,上海開展科研機構成果轉化賦權改革,賦予科研人員更多的成果所有權和轉化自主權;在試點高校建立起盡職免責機制,形成寬容失敗、鼓勵創新的長效機制,讓科研人員放開手腳創新創業。
為支撐重點群體激勵政策有效落地,需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通過實施就業促進行動,創造高質量崗位、提升勞動力市場流動性,擴大就業基礎;通過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加強實訓基地建設、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強化人力資本積累;通過實施財產性收入開源清障行動,拓寬投資渠道、加強法治保障,激活居民財富潛能;通過實施收入分配秩序規范行動,規范現金管理、加強稅收調節,營造公平環境;通過實施收入監測能力提升行動,建立個人收入信息系統、完善統計核算機制,提升政策精準性。例如,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技能照亮前程”“技能寧夏”“技能強企”等專項行動,推行“新八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序列和補貼機制,對高技能人才培訓補貼普遍提高1000元—9000元,對急需緊缺職業(工種)培訓補貼普遍上浮20%,對制造類民營企業、公共實訓基地、技工院校,培養高技能人才成效明顯的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的獎補資金,激發技能人才活力。
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是一種兼顧效率與公平的選擇。需避免“撒胡椒面”式的寬泛和聚焦不足,通過精準施策,將有限的改革資源用于關鍵環節,率先突破,提升政策效率。同時,通過重點群體的成功實踐,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拓展農民增收渠道,提高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效能
中國農業的資源稟賦條件,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農民增收的兩條主要路徑:提高生產經營效率、擴大生產資料規模。我國農業資源稟賦介于新大陸國家和舊大陸集約型農業國家之間,既區別于新大陸國家的“地廣人稀、機械化規模化主導”,又不同于舊大陸集約型國家的“資源極度稀缺、精細化主導”,從而形成“人多地少、資源相對稀缺但總量可觀”的獨特特征。農業規模化具有一定的彈性,農民增收既可以借助生產經營效率的提高,又可以借助生產資料規模的擴大。
生產經營效率的提高,主要依靠涉農科技的創新與應用、新型職業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培育,以及生產要素的創新性配置、經營業態的更新等。需以科技創新引領先進生產要素集聚,因地制宜發展農業新質生產力。加強農民技術技能培訓,壯大農村各類專業人才和實用型人才隊伍。發展各具特色的縣域經濟和鄉村產業,開發農業多種功能,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
生產資料規模的擴大,需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等舉措,繼續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通過深入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促進農村勞動力向二三產業穩定轉移,為新型職業農民留下更大經營空間。健全鄉村全面振興多樣投入機制,強化財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協同力度,重點支持就業容量大的縣域富民產業。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完善戶籍、住房保障、隨遷子女教育、就業地參保等制度。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愿有償退出的辦法。
創新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打破農村“資源沉睡”困境,通過產權改革、產業融合、利益聯結等方式,讓土地、生態、文化等資源,轉化為農民增收的“錢袋子”。例如,天津南任莊村,500多位村民成為合作社成員,實現“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權、村民變股東”,股權管理、收益分配,全部通過天津市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托管交易管理系統進行,實現集體資產統一運營,收益按股分紅,同時發放福利、代繳保險。2024年,南任莊村集體增收200多萬元,村民們的可支配收入也顯著增加。
鞏固壯大實體經濟,通過創造財富擴大增收空間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吸取一些西方國家經濟‘脫實向虛’的教訓,不斷壯大實體經濟,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④需聚焦制造業關鍵領域,推動實體經濟提質增效,創造更多高質量就業崗位,形成“實體經濟發展—就業質量提升—共同富裕推進”的良性循環。
強化政策引導,推動經濟資源向實體經濟集聚。完善財稅、金融、土地等政策體系,引導資本、人才、技術等生產要素流向實體經濟;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加大對制造業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推廣供應鏈金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產品,降低實體經濟企業融資成本;嚴格管控房地產、金融領域的過度投機行為,防范虛擬經濟泡沫,避免經濟資源從實體經濟流失。中國人民銀行通過綜合運用數量型、價格型、結構性三類貨幣政策工具,保持流動性充裕,引導金融機構充分滿足實體經濟有效融資需求。2025年12月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同比增長8.3%;人民幣貸款余額272萬億元,同比增長6.4%,貨幣金融政策支持實體經濟效果明顯。⑤
壯大實體經濟就業容量,創造多層次高質量崗位。圍繞實體經濟產業發展需求,開發適配不同技能水平勞動者的就業崗位,既培育高端研發、管理崗位,又保障技術工人、產業工人等基礎崗位供給;完善制造業企業薪酬體系,建立與企業效益、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增長機制,提升實體經濟崗位的薪酬吸引力;推動實體經濟與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培育工業互聯網、智能制造運維等新崗位,拓寬勞動者就業增收渠道。
優化實體經濟發展環境,激發企業經營活力。持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簡化行政審批流程,降低企業稅費、物流、用地等經營成本;完善市場監管體系,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知識產權侵權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強實體經濟企業人才培養,推動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為實體經濟發展輸送源源不斷的高技能人才。
加大實物社會轉移力度,增加居民實際收入
我國已經進入需求轉型升級階段,對事業功能的需求更加旺盛。過去一段時間,我國消費需求具有明顯的模仿型排浪式特征,主要通過發揮企業功能來滿足。當前,模仿型排浪式消費階段基本結束,人們對公共服務需求持續升級,尤其對優質公共資源的期待愈發強烈,需通過強化事業功能來滿足。
實物社會轉移,是指政府單位及為居民服務的非營利機構,通過實物形式向個人或住戶提供的貨物與服務。這類轉移既包括政府免費提供的非市場產出,又包括從市場采購后以象征性價格供給的民生服務。典型領域涵蓋教育、醫療、文化和體育等公共服務。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資金流量表》計算,2013年到2023年,我國實物社會轉移從29995.6億元,提高到90587.6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11.7%。
繼續擴大公共服務供給規模,豐富實物社會轉移內容。加大財政對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環保等社會事業的投入力度,實現公共服務從“保基本”向“提質增效”轉變;針對居民迫切需求,增加普惠性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以及公共文化場館免費開放等實物轉移供給。
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質量,提升實物社會轉移實際效用。穩步擴大免費教育范圍,探索延長義務教育年限。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提升醫護人員專業能力,推動分級診療制度落地,解決居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
創新實物社會轉移供給方式,兼顧普惠性和精準性。健全與人口變化相適應的教育資源配置機制,擴大學齡人口凈流入城鎮的教育資源供給。針對低收入群體、困難家庭等群體,實施精準化實物社會轉移;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模式,通過向社會機構采購公共服務,提升服務供給效率和質量,豐富實物社會轉移供給形式。
完善實物社會轉移保障機制,確保政策落地見效。建立實物社會轉移財政投入穩增長機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需求變化,持續加大財政投入;健全公共服務績效考核體系,將服務質量、居民滿意度作為關鍵考核指標,促使公共服務供給主體提升服務水平。
調整部門分配關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調整企業、政府、居民三大部門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是促進城鄉居民增收、推動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調整部門分配關系,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是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這一分配關系的調整,基礎是調整企業內部的分配關系,提高勞動報酬份額。只有提高勞動報酬份額,才能提高居民收入份額。
根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資金流量表》計算,2013年到2023年,雇員勞動報酬從216299億元提高到493857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8.6%;在此基礎上,同一時期,包含實物社會轉移的居民可支配總收入,從371745億元提高到877478億元,年均增長率達到9.0%。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直接擴大居民在國民收入“蛋糕”中的切分比例,實現“增產更要增收”。另外,勞動報酬具有收入均等化的相對作用,資本報酬具有收入集中化的相對作用。提高勞動報酬份額,有助于穩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規模,抑制收入差距。
“十五五”時期,需深化配套改革,鞏固分配關系調整成果。在初次分配環節,需健全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提高勞動報酬份額;需優化營商環境,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以穩定就業。在再分配環節,需加大力度,完善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手段,提高實物社會轉移規模,提升再分配的精準性和有效性。此外,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同樣對城鄉居民增收至關重要。
【注釋】
①李強:《政府工作報告——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人民日報》,2026年3月14日。
②③《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綱要》,《人民日報》,2026年3月14日。
④《習近平著作選讀》(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25年,第575頁。
⑤趙展慧:《金融支持實體經濟力度更大結構更優(權威發布)》,《人民日報》,2026年1月16日。
責編/謝帥 美編/李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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