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當前,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并全面鞏固,但形勢仍然嚴峻復雜。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要把握腐敗的新動向新特點,創新手段方式,完善反腐敗責任落實機制,及時發現、準確識別、有效治理各類腐敗問題,不斷提高反腐敗穿透力”。這一重要論述,從推進黨的自我革命和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高度,明確了以科技賦能推動監督方式變革、提高反腐敗穿透力的方向要求。
在傳統腐敗和新型腐敗相互交織,隱蔽性復雜性愈發增強的形勢下,傳統依賴人工經驗和事后查處的監督模式,已難以適應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的現實需要。數字紀檢監察以大數據、人工智能和信息平臺為支撐,將監督嵌入權力運行全過程,為穿透權力運行表象、揭示利益輸送鏈條、識別制度性風險提供了科技力量。系統推進數字紀檢監察建設,把科技優勢轉化為制度優勢、把數據資源轉化為治理效能,是新時代提高反腐敗穿透力、鞏固全面從嚴治黨成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選擇。
科技賦能反腐敗的時代意義
隨著中國式現代化進程持續推進,國家治理的復雜性、權力運行的結構性和社會資源配置的規模化程度持續上升,反腐敗斗爭的對象、場域和方式發生了深刻變化。一方面,權力運行日益嵌入高度專業化、技術化和平臺化的制度體系,行政審批、財政資金、公共資源、國有資產等都通過信息化的業務平臺進行配置與流轉;另一方面,腐敗行為呈現出“技術性掩護”“鏈條式運作”“跨境式潛伏”等特征,查處難度不斷增大。在此背景下,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以大數據信息化賦能正風反腐”,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進一步提出“注重科技賦能,加快推進數字紀檢監察體系建設”。從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戰略高度看,科技賦能反腐敗不是單純的技術升級,而是關系黨的自我革命能力、執政基礎穩固和國家治理現代化水平的重大命題。
科技賦能是健全全面從嚴治黨體系的內在要求。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管黨治黨制度體系。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要求“以更高標準、更實舉措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科技賦能通過對權力運行關鍵環節的數據歸集與智能分析,使監督更加注重系統化和前端防控,將黨的自我監督要求嵌入權力運行技術架構,把“制度籠子”更好轉化為數字化、可執行、可追溯的運行機制。可見,科技賦能反腐敗的意義已經超越了單純提升監督工作效率的技術層面,更體現了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的制度要求,這既是應對權力運行復雜化的必然選擇,也是構建反腐敗長效機制、夯實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根基的重要基礎。
科技賦能是增強反腐敗斗爭協同性的重要支點。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深化標本兼治、系統施治,不斷拓展反腐敗斗爭深度廣度”。當前,腐敗問題呈現出跨領域、跨層級、跨部門交織的特征,單一主體、單一手段、單一線索已難以有效應對。科技賦能通過數據共享、系統聯通和模型分析,能夠打破部門壁壘和信息孤島,將分散于不同領域、層級和業務系統中的權力運行信息加以整合,進而形成對腐敗風險的整體識別。由此,反腐敗工作從個案線索處置向權力結構掃描演進,從被動查處向主動把握權力運行規律發展。在此意義上,科技賦能正成為推動反腐敗斗爭從局部治理邁向整體治理的重要支撐,為構建權責清晰、運行透明、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提供了現實路徑。
科技賦能推動權力監督融入國家治理現代化整體進程。黨的自我監督不僅服務于反腐敗斗爭,更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賦能使權力監督與權力運行在同一技術和制度框架內展開,使反腐敗不再是外在于治理體系的糾偏力量,而成為國家治理結構的內在組成部分。通過將權力運行納入可監測的技術系統,以數據資源優化權力監督,以科技手段強化制度約束,權力監督開始具備與現代治理相匹配的制度形態,使權力運行更加規范透明、制度執行更加剛性有力、治理決策更加科學精準,從而確保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進程中得到制度化落實。
提高反腐敗穿透力的內在機理
在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的背景下,監督能否穿透權力運行的表象,已成為影響治理腐敗效能的關鍵標尺。“反腐敗穿透力”,正是在這一實踐要求中凸顯出的重要能力,其本質在于使監督穿透權力運行的表象層和遮蔽層,直達權力配置結構、運行機制及其內在制度風險。科技賦能提升反腐敗穿透力的核心,不是簡單發現問題線索,而是對權力運行結構及其制度風險的整體識別和規律把握,從而為精準反腐和系統施治提供基礎支撐。具體而言,提升反腐敗穿透力應具備三項基本內在要求,即能夠穿透結構、透視過程、揭示機理,推動實現從個案監督向深層治理的能力躍升。
首先,穿透權力運行結構,識別腐敗滋生的制度根源。許多腐敗行為并非以違法形式直接顯現,而是嵌入看似合規的權力配置和運行流程中,以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式獲得隱蔽性庇護。提高反腐敗穿透力,必須突破對單一事項的線性審視,從權力運行整體結構出發,對不同層級、不同環節、不同要素之間的關系進行系統分析,把權力如何配置、流動、約束作為監督的核心對象,通過權力圖譜構建、流程數字建模等方法,揭示權力流動的路徑和關鍵節點,識別權力運行過程中的模糊地帶、重疊職能與監督盲區。這一過程不僅關注權力是否合規運行,更審視權力配置本身的科學性,從而鎖定權力失范的結構性根源,實現對權力運行風險的精準識別和整體把握。
其次,穿透制度運行過程,發現內生風險隱患。傳統監督以問題線索和個案查處為主要抓手,在懲治顯性腐敗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面對制度性風險,傳統模式容易受信息碎片化、調查滯后性及人工認知邊界的制約,難以及時發現制度運行中的偏差。科技賦能通過對制度執行全流程數據的動態采集和實時監測,使制度運行得以可視化呈現,監督視角從點狀查處轉向過程透視。潛在的程序偏離、執行衰減、規則變通等現象能夠被及早識別,制度運行中的風險預警關口前移。這不僅拓展了監督的時空范疇,更提升了監督的前瞻性,推動監督從被動應對向主動防控升級,使監督真正成為保障制度有效運行、防范腐敗風險內生積累的嵌入式治理機制。
最后,穿透腐敗生成機理,把握問題演化規律。腐敗作為一種復雜的社會現象,其發生發展具有特定的內在邏輯與階段性特征。要實現對腐敗的源頭治理,就要深入把握其生成機理與演化規律。科技賦能通過對歷史案件數據和監督執紀執法數據的綜合挖掘,能夠提煉不同時期、不同領域腐敗行為的共性誘因和擴散模式,從而將分散的個案經驗上升為可預測的風險模式,并在此基礎上,通過構建風險評估模型、設置指標體系,將腐敗風險轉變為可評估可干預的數字信號。這不僅能為源頭治理和制度完善提供科學依據,更推動監督從經驗治理向科學治理升級,從根本上壓縮腐敗行為的生成空間與演化條件,最終實現黨的自我監督與國家治理體系的深度融合。
科技賦能提高反腐敗穿透力的實踐路徑
探索科技賦能反腐敗的實踐路徑,應當從權力運行機理和監督體系運行邏輯出發,通過數據整合打破權力運行的信息壁壘,通過智能分析揭示制度運行的風險點,通過流程嵌入實現監督的全程覆蓋,通過制度建設保障監督能力的長期穩定,使反腐敗工作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對權力運行的精準制約和有效監督。
以數據資源整合為基礎,夯實穿透式監督的運行底座。權力運行越復雜、鏈條越長,監督越容易因信息割裂而產生盲區。提升反腐敗穿透力,就要通過統一的數據標準、接口規范和共享機制,把分散在不同部門、不同層級、不同領域的權力運行數據納入統一的監督視野,推動財政資金、行政審批、公共資源配置、國有資產管理、干部履職行為等關鍵數據依法依規匯聚整合,構建權力運行數據“一張網”。通過對權力運行數據的系統歸集和標準化處理,實現權力運行全要素的可視化、可追溯和可對比,推動監督從碎片化線索走向全景式掃描,從局部判斷走向整體研判,從而在更高層次上識別權力配置結構與制度執行偏差之間的內在關聯,為提高反腐敗穿透力提供堅實數據支撐。
以關聯性分析為手段,把隱形風險轉化為可識別的監督信號。提高反腐敗穿透力的關鍵不在于簡單的數據堆砌,而在于揭示數據背后權力運行的復雜關聯。為此,應圍繞權力運行的關鍵鏈條和風險高發環節,構建能夠反映權力配置邏輯、運行流程和利益關聯的分析規則和研判框架,對資金流向、項目分布、審批節奏、人員關聯等要素進行交叉比對和深度挖掘,把權力運行中潛在的異常模式、偏離軌道的行為趨勢轉化為可識別、可預警、可核查的風險信號,識別隱藏在制度運行背后的風險點,實現對權力運行風險的精準穿透,真正做到對腐敗風險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以業務融合為關鍵,推動科技賦能與監督執紀執法深度融合,切實將穿透式識別轉化為現實處置能力。提高反腐敗穿透力,最終要落實到監督執紀執法的實際運行過程中。為此,應把數據分析和智能研判的成果,有機融入線索管理、監督檢查、審查調查等關鍵環節,使科技賦能成為發現問題、研判問題、處置問題的有力工具。通過以數據支撐決策、以模型輔助判斷,推動監督執紀執法從主要依賴經驗判斷,轉向系統化、規范化、精準化的運行方式,從而把結構性風險識別能力轉化為現實處置能力。
以制度建設為保障,把科技優勢轉化為長期穩定的監督能力。科技賦能只有納入制度軌道,才能持續穩定釋放反腐敗穿透力。為此,應同步推進數據管理、分析規則、結果運用等方面的制度建設,明確權責邊界、規范運行流程、壓實責任鏈條,確保科技賦能始終在法治化、規范化的軌道上運行。通過將科技賦能嵌入黨內監督體系和國家監察體制運行機制,使其與權力配置、責任體系和工作流程相銜接,系統推動科技優勢不斷轉化為更為牢固的制度優勢和治理效能,為打好反腐敗斗爭攻堅戰、持久戰、總體戰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支撐。
(作者:施鵬鵬,系中國政法大學紀檢監察學院副院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