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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綠色金融發展與碳市場建設的協同機制研究

【摘要】隨著全球氣候變化加劇,探究有效的市場機制助力碳減排愈發重要。當前,綠色金融面臨資產界定模糊、成果核驗困難、權責劃分不清及工具創新不足等挑戰。應通過碳價信號明晰行業減碳成本,替代傳統“棕綠”分類,實現轉型目標的可量化管理;借助碳排放數據統一權責劃分,杜絕企業“洗綠”行為;結合供應鏈綠色金融,覆蓋中小微企業減排的資金需求。同時,需完善頂層設計、強化數據監管、引導金融機構開發碳金融工具,以市場化手段降低社會總減排成本,推動經濟低碳轉型。

【關鍵詞】碳市場 綠色金融 協同機制 低碳轉型

【中圖分類號】F831/X196 【文獻標識碼】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16.010

【作者簡介】林伯強,廈門大學管理學院講座教授、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研究方向為能源經濟與政策、環境與低碳經濟,主要論文有《加速新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中國能源綠色轉型》《塑造新能源產業鮮明新質生產力特征》《中國綠色債券發展的國際比較:評估與動因探索》等。

 

碳市場助力經濟低碳清潔轉型的理論邏輯

為適應氣候變化、實現綠色發展,中國政府加快經濟低碳清潔轉型的步伐、推進低碳發展架構的全方位建設,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建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等。縱觀中國近十年的環境治理歷程,政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來推動綠色轉型和低碳發展。盡管產權理論在環境經濟領域的應用研究表明:恰如其分的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推行,對減污降碳、能源轉型以及可持續發展均至關重要。然而,行政導向型政策工具往往效率較低,易造成成本增加,這促使政府尋求更加靈活有效的政策工具。比較典型的是,中國在引入市場導向型的政策減排工具上進行諸多創新性嘗試,如碳排放交易制度,鼓勵企業、行業和地區通過最小邊際減碳成本實現減排,從而降低全社會減排成本,并提高減排效率。

這種以政策頂層設計與市場化手段相結合的制度創新,能夠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進而加速經濟的綠色增長,并推動其向清潔低碳模式轉型。在此基礎上,本文關注該制度如何對參與其中的微觀企業產生影響。Lawrence等人的理論框架表明:由于碳市場的建立,免費的配額補貼能夠給參與企業帶來更高的利潤。然而,在中國的實際運行中,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參與碳交易的微觀企業作用有限,并不是所有的碳風險都能像古典經濟學理論認為的那樣,可以轉化為更高的利潤和回報。

本文將從經濟學基本的供需角度,論證中國碳市場設計助力實現環境友好與經濟發展雙贏的內在原理。限額交易制度會推高生產邊際成本,進而引發微觀企業現金流變動。具體而言,本文先闡釋受政策影響的企業因生產邊際成本上升產生的經濟效應,再深入剖析邊際成本變動對企業利潤增減的作用機制。

圖1呈現出特定行業中,免費碳排放權的分配影響企業利潤的路徑。當不存在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政策沖擊時,行業層面的初始市場均衡價格和產出分別記為P0X0,即初始供給曲線S0和需求曲線D的交點(b點)。在碳排放權交易制度投入使用后,微觀企業生產條件變化,碳排放權的限制導致供給曲線從S0向上移動到S1

通常而言,企業要在碳排放限額內組織生產,存在兩類途徑。其一,借助碳市場購置額外配額,用于抵消生產帶來的超額排放。此時,企業新增邊際成本與單位產品所需配額的市場價值相當,具體表現為兩種形式:在碳交易市場買配額產生的顯性實際成本;因持有配額、無法在市場出售而產生的隱性機會成本。其二,企業可通過替換碳密度更低的燃料,或是對管道末端設備進行更換、對既有設備開展升級改造等舉措,降低生產環節的碳排放強度,達成減排目標。

 

林圖1

 

在圖1中,我們用r表示每單位產出所增加的實際成本或機會成本,c表示與更新碳密集程度較低的新技術相關邊際成本的增加。考慮碳排放交易權制度后,市場供給曲線上移至S1,此時市場的均衡產量為X1,均衡價格為PC。均衡價格的變化包含了企業的實際成本(或機會成本)r,還包含了新技術的邊際成本c。區域A的面積代表碳排放配額的免費分配帶來的額外利潤(生產者租金),區域B代表因減產與成本上升導致的生產者剩余損失。

維持企業利潤所需的碳排放免費配額主要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供給和需求的彈性。當供給彈性較高時,企業能夠將更多的合規成本轉嫁給消費者,減少自身的剩余損失,進而減少對免費配額的需求。二是減排需求。在減排目標較低的情況下,免費配額帶來的生產者租金(圖1中A的面積)相對于生產者剩余損失(圖1中B的面積)較高,因此企業為維持利潤所需的免費配額也相應較少。由此可見,免費分配的碳配額在理論上能使交易企業獲得更高的利潤,故市場化機制可以通過更低的社會總成本來實現環境友好和經濟發展的雙贏局面。

綠色金融發展的難點與困境

全面推動低碳技術的創新與革新,是確保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不可或缺的堅實保障。但從目前的情況看,技術層面的創新在中國碳減排領域的實踐中尚未得到充分展現。比如,中國的儲能和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技術(CCUS)尚未實現大規模商業化應用,其經濟性、技術成熟度及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著較大的發展空間。

從資金需求的角度來看,綠色資金短缺是世界各國都必須面對、但在短期內難以根本解決的問題。根據國際可再生能源署(IRENA)2024年3月發布的報告,從全球來看,假定在滿足《巴黎協定》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的前提下,可再生能源年投資額至少需要在目前基礎上增加兩倍或更多。當前,國際局勢錯綜復雜,經濟發展疲軟,全球普遍陷入高通脹率、高失業率、高債務率的經濟窘境。在多目標的均衡博弈下,碳減排目標的優先級在各國政府的短期清單中均有所下滑。

綠色金融支持經濟綠色轉型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所涉及的技術研發、低碳項目往往投資周期長,前期需要較大投資和政策支持,而可能造成的風險以及后續發展目標并不明確;綠色金融的融資渠道中,目前規模較大的是銀行信貸等間接融資,而企業發行綠色債券或氣候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占比較小。這意味著企業從事相關減排項目時,往往面臨更大的前期融資困境。綠色金融由于創新和多樣性有待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綠色資金的使用率。綠色金融產品主要集中在綠色貸款和綠色債券上,但這些產品往往無法完全滿足企業的多樣化需求,也難以充分挖掘潛在的投資機會;由于缺乏有效的綠色金融風險評估機制和風險管理工具,金融機構在為綠色項目提供融資時面臨較大的風險,這將限制資金的流動;綠色金融資源的錯配也導致資金短缺,由于不同的行業、地區和企業之間在碳排放、能源結構、減排潛力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需要有針對性地配置綠色金融資源,而綠色金融政策和產品缺乏差異化的現實情況,導致一些真正需要資金支持的綠色項目得不到足夠的融資。

從資金供應的角度來看,綠色轉型對資金支持的需求規模龐大,社會資本的積極參與尤為關鍵。在資金的籌集與使用流程里,金融業投融資服務需滿足更嚴苛的標準,這為金融業綠色現代化發展錨定新路徑。但目前僅依靠綠色貸款和債券,難以充分覆蓋“非綠”“淺綠”行業的轉型資金缺口。基于此,金融部門需推進業務變革,創新并完善金融工具,為綠色低碳實踐筑牢資金根基。這一過程亦需警惕綠色資金所面臨的低效配置隱患。這主要包括“漂綠”行為,即一些試圖占據更多社會資源的企業為獲取綠色資金的支持,利用金融監管的漏洞,將非綠色項目或活動標注為綠色。這種行為不僅導致真正的綠色項目無法獲得足夠的資金支持,造成資源浪費,而且還對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和社會公信力構成威脅,對綠色金融的發展造成損害,也阻礙低碳清潔轉型目標的實現和經濟高質量發展進程。

綠色金融是一項以特定資金助力亟待轉型的經濟主體由當前“非綠色”向“綠色”轉型的金融活動。結合中國當下的產業體系結構和產業鏈構成特征,綠色金融發展尤為關鍵。大量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需要逐步實現低碳轉型以適應綠色發展的要求。然而,中國綠色金融發展仍面臨如下困境。

當前國際上缺乏相關標準,難以清晰界定亟待綠色轉型的項目資產中,哪些屬于“綠色”范疇,哪些屬于“棕色”范疇。此外,低碳轉型過程復雜且充滿不確定性,對減排主體的戰略管理能力提出較高要求,涉及技術研發、資金支持、風險抵御等多個方面。同時,宏觀經濟與技術發展的變數也使得準確評估項目的轉型潛力和周期變得困難。

當前,綠色金融缺乏對轉型項目成果核驗的預期、標準和外部監督,難以對項目轉型成果進行判定,如怎樣界定轉型成功、如何衡量資金回報、如何避免資源浪費等關鍵問題,目前尚無定論。這導致一些企業僅推動表面上的轉型以獲得低利率的綠色信貸支持,實際上并未真正實踐相應的綠色發展措施。

在涉及全產業鏈向低碳模式轉型的過程中,如何合理、明確地分配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間的轉型責任,促進各方協同合作,有效地管理和控制潛在風險,已成為當前中國綠色金融發展必須應對的關鍵挑戰之一。不同的企業在產業鏈中所處的位置不同,承擔的責任自然有所差異,如何將綠色轉型的任務透明化和可視化,基于權責劃歸給各企業,是中國綠色金融今后順利開展工作的關鍵。

綠色金融工具往往是為特定市場或經濟環境設計的,其靈活性和通用性較差,難以快速適應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和多樣化的投資者需求。金融工具的快速創新和靈活應用亦會伴隨負面風險,而監管政策和相關法規可能由此對綠色金融發展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特別是在跨境交易、風險管理以及合規性等方面的要求,往往使一些創新型金融工具難以在全球范圍內推廣。此外,技術和數據的支持也是綠色金融工具發展的關鍵因素,但目前相關的技術基礎設施和數據處理能力仍存在不足,導致這些工具的實際應用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在政策、技術、市場等多方面進行協調和創新,才能實現綠色金融工具的廣泛應用和可持續發展。

綜上所述,中國的綠色金融礙于種種困境難以精準發力,可能造成資源浪費。而解決上述困境既需加強金融創新和政策設計,更需推進綠色金融發展與碳市場建設的有效協同。

全國碳市場有效協同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建議

全國統一碳市場有效協同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需依托多維政策框架構建互補共生的制度生態。

針對當前中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困境與挑戰,除依靠金融行業自身的革新和發展,還應積極尋求外部力量的幫助和協同。為進一步構建全方位的政策體系以實現低碳綠色轉型的目標,應注重政策間的協同配合。隨著中國碳市場的逐漸成熟,依托碳市場的構建來協同發展綠色金融,對綠色金融體系的建設具有重大意義。將綠色轉型的目標與碳減排掛鉤,亦將有助于解決中國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面臨的諸多難題。具體而言,針對亟待轉型的項目資產,需要對其進行拆解,劃分出“棕色”“淺棕色”“淺綠色”“綠色”等類型。更進一步,應以待轉型項目為單位,引導相關企業參與碳市場交易。

綠色轉型的成果核驗需要簡潔明晰。當全國碳市場實現全行業覆蓋后,有效碳價將有助于指引并明晰各地區、行業和企業的邊際碳減排成本,綠色金融將有助于準確識別待轉型項目的碳減排潛力、測算減排成本。借助碳市場的幫助,綠色金融還可以將轉型目標以碳減排量為計量單位進行統一,并按照邊際減碳成本分配至產業鏈上下游的各個企業中,從而實現權責劃分和風險管理。此外,轉型過程中清晰的權責劃分有利于監督工作及后續獎懲工作的開展,有效杜絕微觀企業的“洗綠”行為。碳市場建設與綠色金融的協同亦會有利于企業的戰略管理,相關的企業可以憑借碳排放權的交易數據來展開四方面的管理:開展轉型預期評估、進行轉型成果核驗、明晰轉型權責劃分、管控轉型風險。此外,可以引入第三方市場成熟的數據監督及獎懲機制,動態把握項目整體的轉型進度。這可以相對有效地防止參與企業以獲取低成本的綠色資金為目的上馬項目,進行虛假轉型。在此過程中,要重視小微企業的綠色轉型:在綠色資金的實際投放和應用環節,一些中小微企業(亦包括大量農業生產企業)難以得到相應的融資支持,其綠色發展的可能性受到限制。為保證全產業鏈的綠色轉型,可考慮在綠色金融中引入供應鏈金融。產業鏈供應鏈金融是一種基于供應鏈核心企業的金融服務模式,通過對其上下游企業的信用風險進行評估,為普惠客戶提供融資支持。該模式使得普惠客戶融資標準得到一定調整,更容易接近綠色金融服務。同時,產業鏈供應鏈金融還可以促進企業之間的合作與互動,推動整個供應鏈的綠色發展。

結合碳金融工具,可實現綠色金融工具的創新和拓展,從而助力中國綠色金融的精準發力,使有限的資源在市場化的作用下最大限度發揮其功能,為中國經濟的低碳轉型與綠色發展之路提供堅實而有效的資金保障與支持。中國碳市場的發展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現階段全國范圍的碳市場已經可以為有效協同綠色金融開展一系列準備工作。

新事物的發展需要法律法規的正確指引,全國統一碳市場與中國綠色金融的發展實現有效協同,需要配備完善的政策體制。無論是頂層建設階段,試運行階段還是當前國內碳市場向更大范圍的發展階段,都需要動態、可及時調整的政策體系。碳市場需充分發揮“無形之手”的力量:確立外部性定價,進而通過市場機制來引導生產要素流動,以更低的成本推動經濟系統的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綠色低碳發展要求以革命性的綠色技術創新賦能原有產業結構,改變傳統產業結構的發展路徑,同時,降低這種系統性的變革可能需要付出的經濟成本。實踐證明,要想以較低成本來實現低碳轉型的宏偉目標,就必須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打破資源壁壘,實現生產要素在全社會范圍內的自由流動。從經濟學角度看,這種具有正外部性的極具規模的市場體制機制建設,單靠市場的力量難以實現,這凸顯了完備且具有綱領性的政策體制建設的重要性。頂層的法律法規制定可以為碳市場提供明確的規范和指導,促進市場的健康運行和發展,推動建立更加完善的碳市場體系,為各參與主體提供更多的發展機會和保障。在碳市場發展過程中,運用行政手段可以打破市場內部壁壘,加速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和發展。政府也可以通過行政手段引導市場參與者遵守規則、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從而推動碳市場的健康發展。制定系統完備的政策框架和規劃,可以幫助投資者建立長期穩定的信心,吸引更多資金和資源進入碳市場,推動市場的持續繁榮和發展。頂層設計的合理性和前瞻性將有助于引領碳市場朝著更加健康、可持續的方向發展,為碳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積極貢獻。

無論是政府、國有企業,還是私人投資者,都需要加大風險控制力度,進行全方位的信息披露,為未來在統一的披露標準下歸并及審核數據打好堅實基礎,推動全社會的低碳轉型升級。同時,強化數據監管在建立國內統一碳市場中至關重要。首先,建立完善的數據采集和驗證機制,為確保企業報告的碳排放數據準確可靠,可以通過第三方機構進行審計驗證,減少數據造假和誤差;其次,建立統一的數據標準和格式,便于不同企業間進行數據比較和交換,提高市場透明度和效率;再次,加強數據安全保護,確保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維護市場秩序和參與者權益;另外,建立實時監測系統,及時掌握市場動態和變化,有助于政府部門及時調整政策,保障市場穩定運行;最重要的是,加強數據管理與治理,建立專門機構負責數據監管工作,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監督執法,確保數據監管工作的有效實施。強化數據監管可以提升碳市場的公信力和有效性,推動碳減排工作,實現綠色低碳發展目標。數字化的發展能夠較好地支持相關數據工作的記錄、存儲和后期查驗,促進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在全國統一大市場背景下,人工智能和數字化發展可以增進各方資源的互聯互通,強化信息的流動和反饋,有利于資源整合和效率提升。

首先,金融行業為整個經濟社會的穩定運行提供基礎血液,對于一個運行良好的經濟系統而言,金融行業的參與有利于評估和幫助參與企業對沖與把控當前碳市場運行的風險。其次,以行業的特殊性來說,金融機構有綠色資金引流的作用,能夠集中并再分配社會性資源向綠色產業傾斜,積極推動全社會低碳清潔轉型進程。從碳市場發展的角度講,金融機構的積極參與也有利于綠色金融助力碳交易的開展。具體來說,大量的期貨公司勢必會開發出多樣化的碳金融產品和交易工具,加速完善市場建設,吸引投資者,也更有利于投資者提前布局碳資產,管理碳風險敞口。長期來看,金融機構的參與有利于給予投資者長遠預期,促進合理碳價的形成,引導資源配置,以便在全社會范圍內以最低成本實現綠色發展。未來,金融系統應進一步挖掘國內碳金融發展的潛力,隨著碳市場參與主體的增加,應對相關的金融產品進行改革創新。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應加快綠色金融全方位發展,并與參與碳交易企業的經營活動相結合,設計出一系列適應碳市場發展的綠色金融產品。對非銀行金融機構而言,要對參與碳市場的需求進行全方位把握,促進綠色證券、信托、保險等實現進一步發展。同時基于此研發出全新的產品,展現行業影響力,增加利潤,帶動碳遠期、碳期貨等更多市場的發展,以多樣化的碳金融產品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碳市場,形成具有正向反饋的良性互動,最終實現兩個市場的深度融合,為更大范圍內形成統一市場奠定基礎。

注釋

[1]胡逸群、趙莉、郝冰艷:《碳排放權交易對工業企業綠色創新效率的影響研究——來自中國上市公司的證據》,《科技進步與對策》,2025年第7期;張一林、劉鵬超、郁蕓君:《自愿與強制碳減排市場協同機制研究》,《中國工業經濟》,2025年第6期。

[2]袁賽、潘雄鋒、王夢洋:《環境規制、要素資源錯配與工業低碳轉型》,《統計研究》,2025年第42期。

[3]羅必良、鐘文晶、洪燕真:《碳匯交易的激勵偏差與調整策略——基于對效率導向與標準化管理模式的反思》,《中國農村觀察》,2025年第3期。

[4]H. G. Lawrence et al., "Impacts of Alternative Emissions Allowance Allocation Methods under a Federal Cap-and-Trade Program," , 2010, 60(3).

[5]M. C. Jensen, "Agency Costs of Free Cash Flow, Corporate Finance, and Takeovers," , 1986, 76(2).

[6]陳語、姜大霖、劉宇等:《煤電CCUS產業化發展路徑與綜合性政策支撐體系》,《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4年第34期。

[7]IRENA, "Tracking COP28 Outcomes," 2024, https://www.irena.org/Publications/2024/Mar/Tracking-COP28-outcomes-Tripling-renewable-power-capacity-by-2030.

[8]林躍勤:《中國對全球經濟治理變革推動引領作用研究》,《亞太經濟》,2024年第2期。

[9]Carbon Brief, "Analysis: 95% of Countries Miss UN Deadline to Submit 2035 Climate Pledges," 2025, https://www.carbonbrief.org/analysis-95-of-countries-miss-un-deadline-to-submit-2035-climate-pledges/.

[10][12]王遙、夏碩:《綠色金融賦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作用、難點及對策》,《新疆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5年7月1日。

[11]徐新擴、宋增祿、韓立巖:《數字賦能、綠色債券與城市碳減排——基于內生增長視角的分析》,《城市問題》,2025年第3期。

[13]朱玲燕、李玉剛、潘成凱:《供應商環境行政處罰與企業漂綠行為》,《軟科學》,2025年6月23日;沈坤榮、李敏:《以綠色金融賦能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中國式現代化》,《學習與探索》,2025年第1期。

[14]李學峰:《以數字供應鏈金融賦能民營企業融資創新》,《人民論壇》,2025年第10期。

Research on the Synergistic Mechanism Between China's Green Finance Development and Carbon Market Construction

Lin Boqiang

Abstract: As global climate change intensifies, it 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to explore effective market mechanisms to facilitate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Currently, green finance faces challenges such as ambiguous definition of assets, difficulties in verifying outcomes, unclear allocation of responsibilities, and insufficient innovation in instruments. Carbon price signals should be used to clarify decarbonization costs across industries, replacing the traditional "brown-green" classification and enabling quantifiable management of transition goals; carbon emission data should be employed to unify the allocation of responsibilities and prevent corporate "greenwashing"; green supply chain finance should be incorporated to cover the funding needs of SMEs for emission reduction. Meanwhile, it is essential to improve top-level design, enhance data regulation, and guid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develop carbon financial instruments, using market-based means to reduce the overall cost of emission reduction for society and promote a low-carbon economic transition.

Keywords: carbon market, green finance, synergistic mechanism, low-carbon transition

[責任編輯:李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