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七子”很少有對于文道關系的直接論述,這似乎表明,唐代古文運動以來形成的“文以明道”的傳統觀念,在明代的文學復古運動中并未獲得脈絡清晰的傳承。郭紹虞先生認為前者是“道的復古”,后者是“形式復古”(《中國文學批評史》),自有一定道理。但精細化的研究不應滿足于一般性結論,尤其是對于“前七子”這類存在原發性問題的流派,更應重視個體的復雜多面性。強調“躬行其志”、為文“當實不修”的康海,就形成了特色鮮明的文道復古思想,值得特別關注。
康海重“道”的言論很多。如《廷對策》說:“蓋天下之事,未有舍道而能集者,而道固不可易也。”《友論》說:“夫所謂友者,與而內我以道者也。”“凡正言終日而內我以道者,皆正也;凡徒然與好終日而不內我以道者,皆邪也。”《答沈崇實》說:“得志焉,將以加諸天下;否,修先王之道以終乎身。”在《送潚川子序》中,康海先解釋自己關于“道”的認識,說:“道者,履之所及,士之所志者也。”然后提出“夫欲贈潚川子,何若以道而贈乎?”強調的是立志和躬行,而不重“道”的形上學內涵。
康海特重“躬行其志”,是對宋人論道重學理傾向的反撥。他在一篇墓志文中感嘆:“先王之道逖哉藐矣!誦說繁而本實昧,民日相率而為偽。”之所以發出這樣的感嘆,是受到墓主訓誡子弟的一句話觸動,這句話是:“男子墮地,天地四方即爾事矣。”(《奉政大夫戶部云南清吏司郎中南公封太宜人焦氏墓志銘》)這話樸實有力,與康海本人的觀念高度吻合。他反復強調,士君子“推述乎修己治人之道”并無“隱故賾理”,唯當“一切以躬行是先”,如果“尊口耳而賤躬行”就會弊端叢生,“即日日述孔氏,談仁義,于修己治人何有?”(《代癸酉鄉試錄序》)
康海重躬行,更為矯正當時的虛浮士風,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他批評那些“日誦說周公、孔子之道”而行事齷齪者“其人雖三尺之童鈐口羞道”,卻偏好“騰布口說,挾道飾奸”,甚至“著為邪說,指斥前進”(《光訓堂記》),以為這實在有愧君子之道。他的同學、同鄉楊秉中暗中招權納賄,為所欲為,而談道說理卻“精入毫厘,有夷齊仲子之高潔”,言行不一,“使俳優下工聞之而竊笑”,康海多次規勸他“誠不可掩,偽不可長”,但對方“喪心病狂”,毫無悔改,只好憤然作《與楊用之絕交書》,言辭激烈地提出最后勸誡,以盡朋友之道。
康海重事功。他贊出任寧夏巡撫的友人“至則申號令,慎攻守,汰剝削,立約束,遠近之人歡呼樂從,于是漸若弘治之舊,父老垂相語,以為復睹漢官威儀”,這是地方治理的實效;又望他“將以大行其道于天下,其意若曰:不以皋、夔、稷、契事堯、舜者事吾君,是不敬于吾君也”(《尚友山堂記》),則是著眼于未來愿景。康海十分欣賞一位舊日同僚的言論:“出為方岳,必使人陰受其福;入為輔翼,必使吾君吾民不愧于古之先王先民。”(《賀大方伯孫公序》)他自己在弘治時也曾懷抱如此志向:“以為皋、夔、稷、契之業可以復見于今。”(《與彭濟物》)
與倡言“文以明道”的唐宋古文家不同,康海重道輕文,更近于理學家。其《浚川文集序》說:“士自始學以及于其老,莫不唯道焉是致;道不可以無著也,莫不唯文焉是業。”認為道借文以傳,要“致道”不得不習文,這種認識近于“文以載道”說。但在康海看來,士君子所致之道不是知識性和學理化的,而必須落實于個體的心志和德行:“君子所以布其心志于天下后世者,文而已也。然天下后世讀其書,則有以考其德,考其德則有以識其人。”由此他強調,為文關鍵“在所以養之者厚而勿淆,醇而勿薄而已”。這便將“道”內化為主體的人格涵養了。面對道學支離、士風虛浮的時代難題,康海開出“躬行其志”的處方,既與呂柟、馬理、崔銑等人追求的“明辨篤行”之學桴鼓相應(參見楊遇青、蔣興燕《在道學與文辭之間》),也與王陽明所倡“知行合一”“致良知”的進路氣息相通。由此可見康海重“道”所體現的時代精神。
在《浚川文集序》中,康海還提出了著名的“文有三等”說:“上焉者,惠猷啟績,若唐虞咨俞之美焉;中焉者,弘道廣訓,若孔孟刪序之微焉;下焉者,序理達變,若雅頌諷托之妙焉。”三等之分,與作文者的社會身份和理想實現的程度緊密相關:上等是重臣謀士“行道”過程中“潤色鴻猷”的文字,中等是名師通儒弘揚信念、教化民眾的文字,下等是體制邊緣的守道君子分說事理、闡明世變的文字。在康海看來,崇政教、正風俗,實現“善俗澤民”的治績,才是真正“行道”,“惠猷啟績”的撰述是“行道”之文,所以居第一等。此等文章以自我實現的事功治績為依托,并非響應性的“鳴國家之盛”,更非“粉飾太平”,相比于明初的“臺閣體”,更加凸顯了“天下士”的擔當精神和社會責任感。“弘道廣訓”之文則脫離了“行道”的“第一現場”,即便是圣賢所著,也只好屈居二等。至于守道君子如王廷相的著述,盡管“詣理極變,發精殫微”,因發語立場的邊緣化而遠離了“道”之主干,只能算第三等文章。
由這樣的文章價值觀,亦可見康海所論之“道”重實行而輕學理之特色。他對國家建設、政治教化的重視程度遠高于對精微之“理”的探求。明乎此,就不難理解康海為何批評“宋儒言治,要之躬行鮮而粉餙麗”(《橫渠先生經學理窟序》)。康海的這種傾向,與重視本體論和形上學的“文以載道”說形成了差異。以這樣的眼光看待儒家經典,更加看重其作為“先王政典”(章學誠語)的政治、經濟屬性,與何景明和李夢陽強調經、史皆為“紀事之書”(何景明《漢紀序》)、可以“存往詔來”(李夢陽《作志通論》)的看法相通。
康海并非不注重對儒家經典的學習,但他反對從章節字句上探究研析、推敲微言大義,與傳統的“宗經明道”說相比,更加重視主體性的涵養積淀。有朋友之子勤于“抄寫文字”,康海提出批評,認為所抄寫的都是“敗故駁雜之物”,違背了“下學上達之旨”,從而提出自己的學習方法:“潛沉諷詠,自求于經訓之間,既通貫融液,然后操紙命辭,自必有過人者。”(《與張用昭》)他對撰文的要求是“當實不修”,說“敘述以明事,要之在實;論辨以稽理,要之在明;文辭以達是二者,要之在近厥指意”(《何仲默集序》)。這樣的文章觀念,正是在長期閱讀儒家經典和《史記》等秦漢文的過程中形成的。基于這樣的觀念,他反對“模仿剽敚”,對文人矜炫自夸、獵取浮名的詩文之技更加鄙薄,以為“即上追屈宋,中驂班馬,藝而已矣”(《送白貞夫序》)。這種重主體涵養而輕文法修辭的態度,又與唐順之的“本色論”頗為相似。
與重躬行相表里,康海反對文飾,對“文章之士”也抱有成見:“余以文章之士多乏器識,好輕遽議論,放乎禮法之外,恣恃其私意,不可以入于堯舜之道”(《送蘇榆次序》)。明乎此,再看他著名的《渼陂先生集序》,就可以知道,他所說“我明文章莫極于弘治時”,絕非從修辭審美的角度稱贊弘治文章;其所謂“反古俗而變流靡”,主要還是說他和李夢陽、何景明等人能“躬行其志”,把“文章事業”落實在“善俗澤民”的行動中。“志”在他的文道觀中居于核心位置,“行其志”就是“行其道”,詩文只是“行道”的副產品,“夫揚休烈,道情性,古之人莫不用之,而予意則茍求其志而已”(《送白貞夫序》)。這當然不是“形式復古”,但與傳統的“文以明道”、文道并重的觀念也有明顯不同。
從文學角度看,康海重實行而輕文采的觀念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的詩文成就。但他具有崇高的道德意識,剛腸嫉惡,文風質樸剛健,形成了鮮明的個性,在明代文學史上自應占一定地位。
(作者:孫學堂,系山東大學文學院教授)
《光明日報》( 2025年08月25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