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建筑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高春花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從嚴必依法度。黨內法規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是鞏固黨執政地位的可靠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人把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以黨章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堅持制度制定和制度執行有機統一、制度治黨與思想建黨同向發力、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協同推進,辯證處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中的重大關系;依靠制度優勢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群眾組織力、社會號召力,充分釋放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治理效能,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偉大工程取得新勝利。
抓牢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這一治本之策
制度管長遠管根本。把制度建設要求體現到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各方面、各層級,實現制度治黨、依規治黨,是百年大黨永葆生機活力的制度密碼,是新時代中國共產黨人的重大制度創新。
汲取百年大黨的歷史經驗。中國共產黨作為馬克思主義政黨,自成立之日起就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黨的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第一個綱領》和《中國共產黨第一個決議》,開啟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先河。隨后,黨制定并逐步完善黨章,確立黨的領導、活動、紀律、監督等制度,為黨內治理奠定制度基礎。新中國成立后,黨為了更好地領導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建立健全一整套黨內制度。1956年,黨的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對貫徹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則作出若干新的規定。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鄧小平同志深刻分析當時制度的各種弊端,提出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根本任務。自此,黨走上制度建設的快車道。這一時期,我們黨以黨章為根本遵循,以健全民主集中制為核心,強調在黨章指導下完善具體制度,確保各項制度落到實處。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之后,黨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開創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新局面。黨的十六大后,中國共產黨人堅持科學發展觀,著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制定一系列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純潔黨的隊伍。
推動新時代黨的制度創新。黨的十八大以來,黨深刻總結管黨治黨的經驗教訓,強調將黨內法規同國家法律銜接和協調,提出以全面從嚴治黨為目的,逐步形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運行有效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以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題,提出“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制度,完善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的各項制度,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健全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制度,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經過不斷改革完善,我們黨擁有一套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在內的黨內制度法規體系,黨的建設逐步走向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強調,“堅持依規治黨、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這是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史上的一個里程碑,標志著我們對黨內法規制度的認識達到新高度,展現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境界。
明確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的指導方針
堅持用辯證思維觀察和處理問題,是馬克思主義的科學方法論。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運用辯證思維,科學處理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中的一系列重大關系,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取得實效。
堅持制度制定和制度執行有機統一。我們黨嚴格落實《中央黨內法規制定工作五年規劃綱要(2013—2017年)》《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堅持法規制度在精不在多、在務實管用不在形式花哨、在簡便易行不在內容繁雜,著力解決黨內法規制度的盲點、空白點;注重實體性法規制度和程序性法規制度、綜合性規定和專門性規定、下位法規制定和上位法規制定相互協調,解決脫節、錯位等問題,建立健全立體式、全方位制度體系。深刻把握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針對執行中存在的先緊后松、上緊下松、外緊內松等現象,聚焦機械執行、選擇執行、繁瑣執行、變通執行等問題,推動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執行制度沒有例外,堅決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為;完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等黨內法規,建立權威高效的制度執行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的監督,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推動監督檢查、目標考核、責任追究有機結合,維護法規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形成法規制度執行的強大推動力。
堅持制度治黨與思想建黨同向發力。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既要堅持思想建黨,也要堅持制度治黨,只有二者結合起來,才能產生疊加效應。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從嚴治黨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剛,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一方面注重加強思想建設,淬煉銳利思想武器,發揮思想教育的啟迪和引領作用,以思想認識的深化帶動制度執行的自覺;另一方面不斷堅持完善黨內制度規范體系,發揮黨章黨規的剛性約束作用,以制度的科學性和權威性,推動思想建設規范化和常態化。新征程上,我們黨注重深化標本兼治、系統施治,堅持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同步謀劃、整體部署,既使制度治黨的安排體現思想建黨的要求,也通過制度設計把思想建黨的內容制度化。化理論為制度,化宗旨為規矩,以思想建黨堅定理想信念,以制度治黨推動政治文明,促使思想建黨與制度治黨相互銜接、同頻共振,聚合管黨治黨的強大力量。
堅持依規治黨與依法治國協同推進。紀律是管黨治黨之“戒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黨紀國法都是管黨治黨、治國理政的基本依據,二者目標一致、功能相同、優勢互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統籌推進、一體建設”“必須努力形成國家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制度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保障的格局”。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通過加強黨內法規建設,著力提升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為依法治國提供方向引領和政治保證。修訂完善紀法銜接條款,為進一步實現執紀和執法有序銜接、紀律適用和法律適用有機融合,提供更為系統、更為規范、更為具體的依據。加大執規執紀執法信息公開,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有機統一。健全問責機制,對違反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加強黨員干部的法治教育和培訓,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
提升黨內法規制度體系治理效能
制度是治理的基石,制度優勢與治理效能正相關。經過新時代革命性鍛造,我們形成比較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構建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營造自覺尊崇制度、嚴格執行制度的良好氛圍,推動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增強黨的政治領導力和思想引領力。堅持使命引領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健全黨的全面領導制度,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制定或修訂《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從制度上保證黨的領導全覆蓋,有效發揮黨集中統一領導的優勢。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我們黨堅持用科學理論武裝黨員干部頭腦,著力加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制度化建設,推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常態化,牢牢把握守初心、擔使命,找差距、抓落實的總要求,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涵育為民情懷、激發擔當之志、凝聚奮斗之力,以制度的權威性、規范性、普遍性、穩定性,把初心使命融入日常、形成長效,內化為精神基因,彰顯為強大的思想引領力。
增強黨的群眾組織力和社會號召力。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系群眾。新時代以來,我們黨不斷健全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各項制度,把傾聽群眾呼聲貫穿制度制定全過程,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尊重人民意愿,贏得人民擁護,保證人民的主體地位;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完善黨員、干部聯系群眾制度,創新互聯網時代群眾工作機制,始終做到為了群眾、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引領群眾,深入群眾、深入基層;健全聯系廣泛、服務群眾的群團工作體系,推動人民團體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把群眾緊緊團結在黨的周圍,以制度化方式確保人民群眾始終成為黨的力量源泉。
【本文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重點項目“全面從嚴治黨的百年制度探索與當代創新研究”(項目編號:20LLZZB043)的階段性成果】